首次規劃 IFRS S1/S2 導入
尚未確認適用要求,或需要成立專案小組、安排預算與時程。
建議起點:適用性確認、現況盤點與差距分析。
了解導入評估IFRS S1 & S2
讓永續與氣候資訊,連結企業財務決策。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,需要永續、財務、營運與風險管理團隊共同參與。璟睿永續從企業現況與適用要求出發,協助完成差距分析、風險與機會鑑別、氣候情境分析、財務影響評估及揭露內控,建立可追溯的資料流程,推進年報永續資訊專章準備。
Service summary
| 適合對象 | 輔導重點 | 預期成果 |
|---|---|---|
| 準備接軌、已有永續報告或需要補強揭露能力的企業 | 準則差距、財務連結、跨部門資料與揭露內控 | 導入計畫、揭露矩陣、分析底稿與試編內容 |
Where you are
尚未確認適用要求,或需要成立專案小組、安排預算與時程。
建議起點:適用性確認、現況盤點與差距分析。
了解導入評估已累積永續資料,希望確認哪些內容可以沿用、哪些需要補強。
建議起點:揭露對照、重大性與報導範圍檢視、財務資訊連結。
了解接軌差距分析已辨識氣候議題,但尚未形成可供財務部門與管理階層使用的分析。
建議起點:影響路徑梳理、情境假設與估計方法建立。
了解氣候與財務分析已有資料與初稿,需要檢查來源、責任分工及跨文件一致性。
建議起點:試編覆核、資料控制與佐證清單。
了解試編與內控輔導S1 vs. S2
IFRS S1 規範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的一般要求;IFRS S2 聚焦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,並應與 IFRS S1 一併使用。
兩者都關注可能影響企業現金流量、融資取得或資金成本的風險與機會,並以治理、策略、風險管理、指標與目標作為核心揭露架構。
| 比較項目 | IFRS S1 | IFRS S2 |
|---|---|---|
| 主要定位 | 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的一般要求 | 氣候相關揭露的專屬要求 |
| 關注範圍 | 可合理預期影響企業前景的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 | 氣候相關實體風險、轉型風險與機會 |
| 導入重點 | 重大資訊、報導個體、關聯資訊與報導要求 | 氣候韌性、情境分析、排放資訊與氣候指標 |
| 常見準備工作 | 重大性判斷、資料流程、責任分工與揭露架構 | 氣候風險評估、財務影響分析與碳排資料整合 |
Timeline
企業應依公司類型、實收資本額及主管機關最新規定,確認適用年度與揭露要求,再倒推跨部門盤點、分析、內控及試編時程。規劃時,需要分清楚三件事:
| 時間資訊 | 需要確認的問題 |
|---|---|
| 適用會計年度 | 哪一個年度的資訊須依適用要求準備? |
| 首次揭露年度 | 何時需要公告或申報相關資訊? |
| 導入里程碑 | 專案小組、差距分析、董事會提報及試編應何時完成? |
璟睿永續將依企業現況協助安排工作順序,確認各階段負責單位、資料需求與完成條件。適用年度與揭露要求,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Scope & deliverables
檢視企業現有年報、永續報告、氣候揭露及管理制度,對照適用要求,辨識資訊、流程與治理缺口。
預計交付:適用性確認紀錄、差距矩陣、改善優先順序與導入建議。
從商業模式、價值鏈及產業特性出發,協助企業辨識風險與機會,建立重大性判斷及評估紀錄。
預計交付:風險與機會清單、評估依據、時間範圍與責任分工。
依企業據點、營運暴露及資料條件,選擇適當情境與方法,分析氣候變化對策略及商業模式的影響。
預計交付:情境與假設說明、暴露分析、韌性評估及方法限制。
與財務及營運團隊共同梳理風險如何影響收入、成本、資產、負債、資本支出及現金流量,建立合理的估計方法。
預計交付:財務影響路徑、估計底稿、主要假設及必要的敏感性分析。
盤點溫室氣體排放、產業指標及目標資料,確認定義、來源、責任人、審核方式與保存規則。
預計交付:資料清冊、數據字典、責任矩陣、審核流程及佐證清單。
依適用要求整合揭露內容,檢查與年報、財務報表及其他公開資訊的連結與一致性。
預計交付:揭露矩陣、專章試編稿、覆核意見與改善清單。
實際交付範圍依企業適用年度、集團範圍、資料成熟度及委任內容確認。需要外部確信時,相關意見由符合要求且保持獨立性的確信機構出具。
How we work
| 階段 | 顧問與企業共同完成 | 階段成果 |
|---|---|---|
| 需求確認 | 確認適用要求、既有資料、專案範圍與優先問題 | 工作範圍與資料需求 |
| 現況診斷 | 訪談相關部門,完成差距盤點 | 差距分析與導入計畫 |
| 分析與制度建置 | 執行風險評估、財務分析及資料流程設計 | 分析底稿與管理流程 |
| 試編與檢核 | 整合揭露內容,進行跨部門覆核 | 試編稿與改善清單 |
| 移交與後續規劃 | 說明資料維護、更新及年度作業方式 | 移交文件與後續工作安排 |
依專案範圍,通常需要財務、永續、營運、風險管理、稽核及資訊等單位共同參與。專案啟動時,會先確認窗口、資料責任與決策機制。
Method example
以下為方法示意,非客戶實績或特定企業的分析結果。
| 產業情境 | 需要分析的營運影響 | 可能涉及的財務項目 |
|---|---|---|
| 製造業面臨高溫與供電不穩 | 冷卻需求、停工時間、產能與設備調整 | 能源成本、營收、維修費及資本支出 |
| 營建業面臨極端降雨 | 工期、排水設計、施工方式與修復需求 | 工程成本、收入時點及資本需求 |
| 出口供應鏈面臨客戶低碳要求 | 產品設計、材料採購、設備及供應商調整 | 研發支出、採購成本、營收與資本支出 |
分析過程會記錄資料來源、時間範圍、情境假設及限制,協助企業判斷哪些資訊足以支持揭露與決策。
Project team
薛珮旻|創辦人暨永續策略顧問。國立中央大學綠能與科技研究院碩士班、天主教輔仁大學會計系畢。專長涵蓋溫室氣體盤查、產品碳足跡、ISO 14064-1、ISO 14067、IFRS S1、IFRS S2、永續報告書、碳權開發,於專案中負責差距分析、財務連結梳理與交付成果覆核。
查看完整經歷Quality control
專案開始前確認工作範圍、責任與交付方式;分析過程記錄主要資料、假設與限制,並安排企業窗口及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覆核。
團隊具備超過 15 年產業實戰經驗,已服務超過 100 家企業客戶,服務範圍涵蓋碳盤查、產品碳足跡與永續資訊揭露。
Plans & pricing
| 合作方式 | 適合情況 | 主要範圍 |
|---|---|---|
| 導入診斷 | 需要先了解差距、預算與準備方向 | 現況盤點、差距分析及導入建議 |
| 主題補強 | 已有基礎,但特定工作尚未完成 | 氣候情境、財務影響、資料內控等約定主題 |
| 整體導入 | 需要跨部門推進至試編與移交 | 導入規劃、分析、制度建置及試編覆核 |
費用依集團及據點範圍、產業複雜度、資料成熟度、分析深度、工作坊需求與交付時程評估。
報價時將說明工作範圍、交付成果、企業配合事項及不包含項目,並列明是否另有系統、資料庫、差旅或第三方確信費用。
以下法規與準則問題,整理自金管會、證交所與櫃買中心發布的「IFRS 永續揭露準則問答集」(2026 年 4 月 14 日修訂版)重點,並補充顧問實務說明。適用要求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對應問答集主題 1「政策及法規」。
上市櫃公司依實收資本額分三階段適用:達 100 億元以上者自 2026 會計年度起適用、2027 年起申報;達 50 億元且未達 100 億元者自 2027 會計年度起適用、2028 年起申報;未達 50 億元者自 2028 會計年度起適用、2029 年起申報。採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新臺幣 10 元者,前述門檻分別以淨值 200 億元、100 億元替代。金融業另有規定:金控公司自 2026 會計年度起適用;本國銀行分階段適用,上市櫃或屬金控子公司者自 2026 會計年度起、其餘自 2027 會計年度起;上市櫃證券商、期貨商及其相關子公司則比照三階段時程。
以報導期間結束日的實收資本額判斷。企業應以 2026 至 2028 各年底的實收資本額預為評估,及早確認自己落在哪一階段並規劃導入工作。
不需要。當年度初次掛牌的公司,無須申報前一年度年報的永續相關財務資訊。例如實收資本額 120 億元的公司於 2027 年 1 月掛牌,當年度不需申報 2026 年度的年報永續相關財務資訊。
接軌後應以「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專章」方式記載於年報,內容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,並與年度財務報告同時公告;若未及編製完整年報,得先申報專章再申報完整年報。永續報告書仍須編製,但未來將以 GRI 準則為主,行業指標與氣候相關資訊改於年報專章揭露,重複部分可用索引方式呈現。另年報附表 2-2-2(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)於接軌後仍須持續揭露。
除依氣候變遷因應法應盤查的排放源依環境部方法辦理外,應依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(GHG Protocol)或金管會認可的方法衡量,並揭露所採方法、輸入值與假設。若前一年度使用其他方法(例如 ISO 14064-1),於首次適用年度得依過渡規定沿用,次年度起則須依前述規定辦理。範疇 1 及範疇 2 應取得獨立第三方確信意見;未及於年報申報時取得者,應於年報註明並於同年 10 月底前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經確信資訊、上傳確信報告,與原申報數有差異應更正並說明原因,重大差異須重新提報董事會。範疇 3 則自首次適用後第四個會計年度起適用。
15 個類別都應納入盤查考量,再依企業在產業鏈的位置及排放來源的重大性,決定實際揭露的類別。資料取得上應優先使用初級資料(如內部抄表、水電帳單、供應商提供的活動資料);無法取得時可結合次級資料(例如第三方資料庫的產業平均值)估算,並說明資料來源、品質與限制。
可依現行合理可得的資料估計。例如當年度電力排碳係數尚未公告時,得以前一年度係數估算;電費或水費單未取得時,可用平均日用量乘以日數並考量加班、淡旺季、氣溫等營運因素調整,或以智慧電表、水表取得每日用量。重點是記錄估計方法與依據,讓數據可追溯。
IFRS 永續揭露準則本身未要求對永續資訊進行確信;目前納入年報的永續資訊,除溫室氣體排放外,尚未強制要求其他永續主題須經確信。永續報告書則另有特定產業指標須確信的規定。後續是否擴大確信範圍,需持續關注主管機關公告與國際永續確信準則的發展。
對應問答集主題 2「IFRS 永續揭露準則」。
可以。IFRS 永續揭露準則涵蓋所有永續主題,但首次適用年度得採過渡規定「氣候先行」,先依 IFRS S2 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,並僅適用 IFRS S1 中與氣候揭露有關的規定(例如公允表達、重大性、報導個體、關聯之資訊)。首次適用年度另可免揭露比較期間資訊。
需要。要聲稱遵循 IFRS 永續揭露準則,必須遵循整套準則的所有規定。即使評估結果認為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短、中、長期沒有重大財務影響,仍可能須揭露辨認、評估、排序及監控氣候風險的治理與風險管理流程,以及採行調適措施前的固有風險與所採行的措施。
年報永續相關財務資訊的報導個體,應與合併財務報表所含個體一致。永續報告書以利害關係人關注的重大主題為主,報導範圍通常較廣,兩者的揭露目的與邊界不同,導入時應先確認集團範圍與子公司資料提供分工。
可視企業情況先以質性方式揭露,例如說明可能受影響的財務報表項目與暴險情形,而不估計影響金額。若以量化方式揭露,則應辨認受高度衡量不確定性影響的數額,並揭露不確定性來源、所作假設、概估與判斷,讓使用者能評估該估計的可信程度與適用限制。
情境分析本身無須每年重新執行,但至少應依策略規劃週期更新,以確保假設與結果仍屬適切。氣候韌性的評估結果則應於每一報導期間更新揭露,反映當期營運結果、策略調整與調適能力的變化。
應以合併報表的觀點,依集團的經營模式與活動辨認適用的行業指引,而不是逐家子公司各自選用。IFRS S1 對多角化集團如何適用 SASB 準則有釋例可參考;判斷是否揭露時仍需運用重大性,且合併財務報表金額不重大的項目,未必代表相關永續指標就不重大。
對應問答集 3-2「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」。
專案小組負責人建議由綜理永續發展相關業務的高階經理人擔任。由於導入涉及業務、財會、風險管理、法遵與內部稽核等部門,成員應納入財會人員,以確保揭露資訊與財務報告連結且具一致性。專案小組屬推動導入的任務型組織,與董事會下設的永續發展委員會性質不同;若已設永續發展委員會,增訂永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仍應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。
導入計畫應按季將前一季執行的工作項目作為報告案提報董事會,並於提報董事會的當季結束後 15 日內上傳 ESG 數位平台完成申報;當季若無應執行項目,則無須提報及申報。以第一階段(實收資本額達 100 億元)公司為例,自 2025 年第 1 季提報 2024 年第 4 季工作項目起,持續至 2027 年第 2 季提報 2027 年第 1 季工作項目為止。
報導個體須與合併財務報表一致,因此第一階段母公司在辨認報導個體、蒐集資料時,需要子公司配合提供資訊。至於子公司本身的年報永續專章,若非屬第一階段公司,則依接軌藍圖按其所屬階段適用即可。
先依 IFRS S1 辨認所有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公司展望的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,使用在報導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的合理且可佐證資訊,來源可包括既有風險管理流程、行業與同業經驗、外部評等、報告及統計數據,不需要窮盡搜尋所有資訊。接著依重大性判斷,同時考量量化與質性因素,決定哪些內容須實際揭露。
建議參考導入計畫參考範例,依時程逐步調整或建立公司流程、財務與非財務報導、資訊系統、供應鏈管理流程及內部控制,並先試行編製年報永續資訊專章,再依試編結果評估改善空間,讓次年度的資料蒐集與編製能如期完成。
可依委任範圍協助差距分析、導入規劃、風險與機會鑑別、氣候情境分析、財務影響、資料內控及揭露試編。企業管理階層仍需參與重要判斷、資料確認與核准。
既有報告可提供部分資料基礎,但仍需檢視 IFRS 對重大資訊、報導個體、財務連結及報導時間等要求。兩者的揭露目的與重大性觀點不同,應透過對照分析確認可沿用及待補強內容。
TCFD 可作為重要基礎,但仍需對照 IFRS S1 的一般要求及 IFRS S2 的具體規定,檢查財務影響、產業指標、排放資料及其他揭露差距。
時程取決於專案範圍、資料成熟度及企業配合條件。初步盤點後,會分階段安排工作、交付日期與企業審查時間;涉及全年資料累積或治理紀錄的工作,需另外納入年度排程。
可以先盤點價值鏈、排放類別、資料來源與品質缺口,再依適用準則及在地規定確認計量、估計與揭露安排。資料不足之處應記錄限制與改善計畫。
方法需與企業情況及可取得資源相稱。應先釐清分析目的、暴露範圍與資料條件,再決定適當的定性及量化方法,並說明主要假設與限制。
是否包含確信協調或準備工作,依委任範圍約定。顧問輔導與獨立確信的角色不同,確信意見由符合要求的獨立機構出具。
先提供公司產業、上市櫃狀態、預計時程、既有報告與目前最主要的問題即可。需要進一步分析時,再依約定安排資料提供與保密處理。
資料來源:金管會、證交所及櫃買中心「IFRS 永續揭露準則問答集」(2026.4.14 修訂)與相關函令,經本站整理摘要;完整內容請見 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專區。
Official sources
本頁準則說明參考下列官方資料。企業實際適用要求,應依主管機關認可版本與最新規定確認。
內容撰寫與專業覆核:薛珮旻(創辦人暨永續策略顧問)|最後更新:2026-09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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